9.何谓在职人员(不脱产)攻读和申请硕士、博士学位?
为了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地为四化建设培养高级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的精神,经国家教委批准的少数重点大学可以面向社会为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创造条件,并接受其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在职人员在不脱离
工作岗位的条件下学习有关学位课程,在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的基础上取得相应学位。
10.在职人员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生资格应具备哪些条件?
在职人员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生资格一般应具备下述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完成本职
工作,表现良好;
(2)申请硕士学位生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生应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
(3)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工作若干年以上;
(4)身体健康,申请硕士学位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申请博士学位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四化建设中作出了卓越贡献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录取时从优;
(5)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
11.在职学位生的报名手续有哪些?
一般来说,在职人员须持下述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1)单位推荐意见(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和现实工作表现、工作与科研成果、外语程度以及从事科学研究的
工作能力等);
(2)学历证明和本人最后学历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3)能表明申请人相应水平的论文、专著、
工作报告或调查报告的复印件以及其他科研成果证明,申请博士学位生还应有两名专家(副教授以上)推荐;
(4)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本人体检表。
在上述材料齐备基础上,填写《学位生报考登记表》。凡符合申请条件并办好报名手续,经审查合格者,由招生单位发给准考证,并按时参加考试。
12.学位生资格考试课程有哪些?
一般来说,申请硕士学位生的资格考试课程为外国语、政治理论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申请博士学位生的资格考试课程为外国语和专业课两门;同等学力申请者须加试二门以上课程。加试课程由招生单位另行规定。初试合格后一律复试,复试内容和方式详见本书的有关解答。
13.学位生的学习期限有什么规定?
学位生的学习期限一般比非学位生要长。比如大学规定,学位生的学习期限一般为四年至六年,前三年至四年内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再以一年至二年时间撰写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提前修满学分的,可以提前进行论文答辩,但不得早于三年,亦不得延期。
14.学位生的学习与考试有什么规定?
(1)资格考试合格者,即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生资格,由招生单位发给录取通知书并按规定时间到招生单位换取《学位生资格证》,凭证可办理课程的旁听、考试、申请论文指导、申请学位等事宜。
(2)硕士学位生应通过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博士学位生应通过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
(3)学位生随招生单位相应专业研究生同时参加各门课程的考试(同一时间、同一考场、同试题)。
15.学位生申请学位的手续有哪些?
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和通过课程综合水平考试的学位生(博士学位生还应完成一定时间的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并得到招生单位有关部门的认可,可以持以下材料申请所学专业的学位:
(1)单位推荐意见(包括学习期间的思想政治和
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等);
(2)申请学位的论文及其摘要。学位生的论文,应能发挥在职人员优势,结合
工作实际反映本人独立研究的成果;
(3)两位专家(副教授以上,申请博士学位应是教授以上)的推荐意见,对论文写出详细的评语。
在上述材料齐备的基础上,填写《在职人员学位申请书》。经审查符合申请学位要求的学位生,在规定日期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生按规定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招生单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相应的学位。
16.学位生应向申请单位交纳哪些费用?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申请报名、参加资格考试、旁听课程、参加课程考试、申请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及领取学位证书等,均需按规定交纳一定的费用。一般有如下种类:
(1)申请报名应交报名费和资格考试费。
(2)旁听课程,按每学期每门课程(包括考试)收费;只参加硕士学位课程考试者只收考试费;选修实验性课程和计算机课程,另加收实验费和上机费。
(3)硕士学位生课程综合水平考试费。
(4)硕士学位生聘请论文指导教师应交论文指导费;博士学位生均应交纳导师业务指导费和论文指导费。
(5)学位生申请学位、进行答辩均应交纳申请费和论文审核费,论文审核合格后再交论文评阅费和答辩费。
(6)领取学位证书者必须交证书工本费。
上述项目的费用有的由个人自理,有的由学位生所在单位从有关经费中开支。